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2026 年10 月2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10 月26 日上午 10 时至 11 时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 9 人(其中受托董事0 人,通讯表决的董事 6人,为王长春、肖映辉、徐亚丽、张苏彤、杨雪、赵一方),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超过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长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董事同意《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1)。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暨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暨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暨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可行权期限已于2026 年 9 月 25 日结束,截至可行权期限结束之日,尚有 1,074,750 份股票期权未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应由公司予以注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 1,074,75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对该
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 2025 年 11 月 25 日的总股本为 812,724,720 股。
2025 年11 月26 日至2026 年9月25 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可行权期限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1,327,970 份股票期权。
2026 年 7 月,公司对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3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11,575 股进行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详细情况可以参考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截至 2026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812,441,115 股。
综上,2025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由 812,724,720股减少至 812,441,115 股,注册资本相应由 812,724,720 元减少至 812,441,115 元。
(二)《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因注册资本变更,以及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272.472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244.1115万元。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1,272.472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81,272.472 万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1,244.1115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81,244.1115 万股。 |
| 第七十九条 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 第七十九条 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
|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方式为:除非有过半数的出席会议董事同意以举手方式表决,否则,董事会采用书面表决的方式。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包括以专人、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资料)、电话会议方式(或借助类似通讯设备)举行而代替召开现场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结束后作成董事会决议,交参会董事签字。 |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方式为:除非有过半数的出席会议董事同意以举手方式表决,否则,董事会采用书面表决的方式。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包括以专人、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资料)、电话会议方式(或借助类似通讯设备)举行而代替召开现场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结束后作成董事会决议,交董事签字。 |
| 第一百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三)会议议程;(四)董事发言要点;(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 第一百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二)会议主持人、出席董事、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以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三)会议议程;(四)董事发言要点;(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
|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除上述职责外,董事会秘书还应当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的各项职责。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
| 第一百七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 第一百七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并通报董事会秘书。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及《公司章程(2026 年10 月)》。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6、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11 日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三、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暨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6、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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