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长亮科技: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10 月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9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9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1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9 月22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9月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4 年10 月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因离职不符合解锁/行权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14,600 股限制性股票,注销210,000 份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7、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5名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4,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33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77,818.00 元。

8、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自公告日起45 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9、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 2,250 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0、2025 年5月9 日,公司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25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33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1,992.50元。

11、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自公告日起45 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12、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3、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截至第一个行权期届满之日,尚有8,000 份股票期权未行权;同时,有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解锁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81,3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 89,3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3,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4、2025 年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名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323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7,033.60 元。

15、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自公告日起 45 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16、2026 年4月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予以调整。相关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7、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截至第二个可行权期限结束之日,尚有 1,074,750 份股票期权未行权,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相关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因未满足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办理注销,不得递延行权。

鉴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可行权期限已于2026 年9月 25 日结束,截至可行权期限结束之日,尚有 1,074,750 份股票期权未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应由公司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第二个可行权期限结束之日,尚有部分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74,75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此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办理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宜。

五、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五次专门会议,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第二个可行权期限结束之日,尚有部分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74,75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办理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宜。

六、 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可行权期限已于2026 年 9 月 25 日结束,截至可行权期限结束之日,尚有 1,074,750 份股票期权未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应由公司予以注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 1,074,75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七、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八、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