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号),公司于 2023年9月14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920.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2,381.4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0,538.5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 9月20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227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年6 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使用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
| 1 | 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 | 26,255.59 | 9,660.31 | 36.79 |
| 2 | 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 | 16,971.61 | 15,420.65 | 90.86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6.80 | 100.03 |
| 4 | 10万吨/年多碳醛醇酯等产品项目 | 23,772.80 | 391.82 | 1.65 |
| 5 | 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3,000.00 | 141.08 | 4.70 |
| 合计 | 90,000.00 | 45,620.66 | 50.69 | |
注:1、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计划投资金额 6.80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2、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项目中,“2-庚酮/甲基异丁基酮装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技改升级后名称为 吨/年酮加氢合成醇装置)及“异丁酸异丁酯装置”尚未完工;
3、“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已结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63)。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的前次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年10月14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其中同意对“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中的部分产线——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异丁酸异丁酯装置继续实施并结合技改需要提升装置产能、增加产品品种、增加配套装置,延期至 2026 年12月前建成。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部分产线延期情况
结合“山东衡兴二期工程( 万吨)”的部分产线—— 庚醇 甲基异丁基醇装置及异丁酸异丁酯装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金额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 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及异丁酸异丁酯装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项目名称 | 部分产线名称 | 本次调整前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况日期 | 本次调整后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况日期 |
| 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 | 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技改升级为“11,750吨/年酮加氢合成醇装置) | 2026年12月 | 2027年12月 |
| 异丁酸异丁酯装置 | 2026年12月 | 2027年12月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部分产线延期的原因
“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 万吨)”的部分产线——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及异丁酸异丁酯装置原预计 2026年12月前完成主要建设及安装工作。
本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需依托厂区现有运行产线协同开展。一方面,装置单体设备调试、各单元工艺管线联调优化的工作量超出前期预期;另一方面,该项目物料存在交叉反应特性,管线接驳与系统联动调试必须分步稳妥实施,且相关调试安排需要统筹兼顾山东厂区生产经营计划,无法快速集中开展,从而导致项目进度不及预期。
(四)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具体产线的具体原因
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异丁酸异丁酯装置生产的 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异丁酸异丁酯,可作为香料合成原料、高端环保矿物浮选剂和环保酯类溶剂,下游面向香精香料、高端环保溶剂市场,市场空间较好,匹配公司高端化、绿色化发展方向。项目产线具备协同优势: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与在建 2-庚酮甲基异丁基酮装置形成上下游配套;异丁酸异丁酯装置可和 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实现氢气能量综合利用,充分实现公司产品一体化、系列化的布局思路。故项目建成后的拟投产产品具备较为良好的市场空间和一体化生产优势,预计收益未发生重大变化。
基于上述论证,公司拟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推进项目实施,并将建设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公司将统筹资源全力推进后续工作,以期尽快完成项目建设。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推动募投项目如期完成。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是公司结合装置实际建设情况、统筹厂区生产经营计划审慎作出的安排,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本次仅推迟相关产线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点,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均保持不变,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构成实质性影响。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项下部分产线延期,系公司统筹考虑相关装置实际建设情况及厂区整体生产经营计划作出的审慎安排。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整体实施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调整该募投项目项下部分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恒兴新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产线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田 昕
王鹏程
王鹏程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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