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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视声智能:2026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10月27日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07,266,181.6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7,850,751.2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0,953,4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 1,000,000 股后的 69,953,4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4,976,7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年 月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2026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六八条: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根据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由股东会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五)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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