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二零二六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二零二六年度第五次会议(“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 15:3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宁亚平主持,宁亚平、王小丽、崔新健、崔凡 4 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若干持续关联(连)交易续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连)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且满足一般商务条款,就独立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其中:
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协议》(2027-2029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关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招商局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27-2029 年度)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财务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协议条款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7-2029 年度持续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财务需要,有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双方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逐项审议。
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宁亚平、王小丽、崔新健、崔凡
2026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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