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11 月 13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9 号科技绿洲四期8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11 月13 日
至2026 年 11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八)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持有 A 类股份及 B 类股份的股东对提交股东会表决的议案进行表决时,持有 A 类股份的股东每股可投 5 票,持有B 类股份的股东每股可投 1 票。但公司股东会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均可投 1票:
(一)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二)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四)聘请或者解聘审计委员会成员;
(五)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公司合并、分立、分拆、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会对前款第(二)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将相应数量A类股份转换为B 类股份的除外。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2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 |
| 3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 年10 月21 日及2026 年10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在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议案 3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A股 | 688213 | 思特威 | 2026/11/9 |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 年11 月 11 日9:00-17:00,以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11 月 11 日 17:00 前发送邮件至 ir@smartsenstech.com。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9 号科技绿洲四期8号楼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须在2026 年11 月11 日17:00 前发送至 ir@smartsenstech.com,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会”字样,并须附上上述第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9 号科技绿洲四期8 号楼
电话:021-64853572
邮箱:ir@smartsenstech.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11 月13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2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
| 3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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