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新虹”) | 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中色”) | 荆门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高能”) |
| 本次担保金额 | 18,000万元 | 4,000万元 | 1,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37,946.39万元 | 45,890.03万元 | 5,7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是 □否□不适用: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是 ☑否□不适用: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2026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755,748.95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82.00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有)
本次为珠海新虹、荆门高能提供新增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年度对其新增担保预计范围内,根据《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在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将为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 4,000 万元调剂给高能中色。
单位:万元
| 被担保公司 | 债权人 | 授信/贷款期限 | 本次担保金额(万元) | 保证方式 |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本次担保实施前担保预计额度 | 本次调剂后担保预计额度 | 调剂后本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 | 调剂后本年度新增担保预计剩余额度 | 本次担保实施后本年度新增担保预计剩余额度 |
| 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 2年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是 | 146,720 | - | 68,000 | 45,000 | 37,000 |
| 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3年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是 | 146,720 | - | 68,000 | 37,000 | 27,000 |
| 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289,490 | 285,490 | 206,490 | 150,490 | 150,490 |
| 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山支行 | 1年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是 | - | 162,200 | 166,200 | 101,500 | 76,500 | 72,500 |
| 荆门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 13个月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 | 7,062 | - | 1,000 | 1,000 | 0 |
本次上述担保事宜的保证人均为公司,截至 2026年10 月27 日,上述子公司所涉其他综合授信、贷款协议及保证担保协议等均未签订。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 3,149,155 万元:其中预计截至 2026 年6 月4日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71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1,439,155万元,该新增 1,439,155 万元额度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 892,355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 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 546,800 万元,本次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 2026 年6月 5日起12 个月止。
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1、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彭华真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740827185F | ||
| 成立时间 | 2002年7月11日 | ||
| 注册地 | 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赤三南路1号 |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72,693.16 | 66,079.06 | |
| 负债总额 | 53,206.89 | 53,527.65 | |
| 资产净额 | 19,486.27 | 12,551.41 | |
| 营业收入 | 55,326.34 | 54,623.70 | |
| 净利润 | 8,934.86 | 3,298.87 | |
| 2、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约50.74%的股权,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金昌金亿鑫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约15.26%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熊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3007948544376 | ||
| 成立时间 | 2006年10月24日 | ||
| 注册地 | 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南路8号 | ||
| 注册资本 | 4,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贵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贵金属冶炼(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固体废物治理;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8,502.73 | 43,780.52 | |
| 负债总额 | 53,765.12 | 29,906.36 | |
| 资产净额 | 14,737.61 | 13,874.17 | |
| 营业收入 | 50,301.04 | 69,048.35 | |
| 净利润 | 1,863.45 | 1,003.15 | |
| 3、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荆门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王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800MA497TK74L | ||
| 成立时间 | 2019年1月30日 | ||
| 注册地 |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兴隆街办迎春村办公室幢 | ||
| 注册资本 | 14,27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销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3,145.09 | 53,919.31 | |
| 负债总额 | 32,141.68 | 35,622.92 | |
| 资产净额 | 21,003.41 | 18,296.39 | |
| 营业收入 | 9,766.26 | 11,510.74 | |
| 净利润 | 2,707.02 | 2,461.02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珠海新虹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订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每份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罚息、挪用罚息和复利等)、保证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CFCA 出具数字签名验证报告的相关费用等);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珠海新虹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珠海新虹向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公司拟为在 2026 年 11 月15 日至 2030 年5 月15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债权人依据与珠海新虹签订主合同(全部授信业务合同)、办理的各类授信业务、购买债务人发行或承担付款义务的债券/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贷款合同,则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下称: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公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珠海新虹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高能中色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敞口金额不超过4,0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高能中色其他股东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金昌金亿鑫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为上述敞口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荆门高能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 2026年9月30日,珠海新虹、高能中色、荆门高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3.19%、78.49%、60.48%,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高能中色资产负债率升至70%以上,其他公司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担保对象中,珠海新虹、高能中色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风险总体可控。珠海新虹及高能中色为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板块项目,“原料储备需求以及在产品、电解槽存”等生产模式决定了其正常经营本身即需占用较多流动资金;荆门高能本次融资同样为满足其运营需求,该项目经营现金流良好,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子公司获取银行授信、保障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产能释放、有利于在集团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担保额度均包含在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担保预计范围内,已按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分类设定额度上限;公司已建立担保内控体系,动态跟踪被担保子公司偿债能力与现金流、定期评估风险敞口,控制风险。同时,公司亦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综上,本次融资金额与生产经营需求相匹配,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控股子公司珠海新虹、荆门高能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上述公司其他股东均为非上市公司,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珠海新虹、荆门高能本次申请授信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珠海新虹其他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拟分别以持股比例为限为各自授信业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6 年3月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 0票。2026年4月 2日,公司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75,317,130 票,反对 12,566,120 票,弃权 79,876 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1,102,856.0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14.3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1,098,549.7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3.87%;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755,748.9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2.0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750,278.9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1.43%;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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