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除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外,其余27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亦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该2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66,962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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