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网络传输的方式于2026 年10 月16 日发出。2026 年10 月27 日,会议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14 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3 人,董事长林峰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熊浩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副董事长江建峰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同意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并更名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4 票,回避0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固定年薪基数及岗位系数的议案》;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优化薪酬与考核管理,控降管理成本,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固定年薪基数及岗位系数的议案》,该固定年薪基数与岗位系数的调整事项自2026 年11 月1 日起执行。
该议案涉及相关人员薪酬与考核事宜,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江建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 票,回避1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并签署岗位聘任协议与 2026 年度个人经营业绩
责任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江建峰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会议同意聘任杨世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成杨世兴先生的诚信档案查询工作。经查询,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会议审议通过杨世兴先生的《岗位聘任协议》与《2026 年度个人经营业绩责任书》。
表决结果:同意14 票,回避0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签署岗位聘任协议与 2026 年度个人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林峰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会议同意聘任车亚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成车亚平先生的诚信档案查询工作。经查询,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会议审议通过车亚平先生的《岗位聘任协议》与《2026 年度个人经营业绩责任书》。
表决结果:同意14 票,回避0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2026 年 10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 票,回避0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意见情况
(一)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第五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第一至第四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议意见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符合监管要求与公司实际治理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构建更科学规范、激励约束并重的薪酬管理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修订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固定年薪基数及岗位系数的议案》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固定年薪基数及岗位系数的确定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健全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相挂钩的分配机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并签署岗位聘任协议与 2026 年度个人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1)本次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聘任协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2026 年度个人经营业绩责任书》相关指标、权重及完成标准等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需要,有效衔接了公司 2026 年度经营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签署岗位聘任协议与 2026 年度个人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1)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岗位聘任协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2026 年度个人经营业绩责任书》相关指标、权重及完成标准等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需要,有效衔接了公司2026 年度经营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第四项议案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人选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本次相关人选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本次人选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杨世兴、车亚平简历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杨世兴,男,51 岁,重庆市政协委员、常委,无党派人士,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副处长,重庆市能源局电力处副处长、处长,重庆市能源局总工程师、一级调研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世兴持有公司股票 1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车亚平,男,38 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核电项目助理师,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业务主办、业务经理,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展规划部副主任、主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车亚平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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