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凌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高凌信息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南信大网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大网御”) 增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 号)文件核准,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322.659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68 元。截至2022 年 3月 10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322.6595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350,42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0,076,925.01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0,273,504.59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 年 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容诚验字[2022]518Z0015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长城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高凌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调整“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49),公司调整后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
| 1 | 内生安全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18,000.00 | 8,797.08 |
| 2 | 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建设项目 | 30,027.35 | 9,602.28 |
| 3 | 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 | 8,080.00 | 4,614.97 |
| 4 | 内生安全拟态防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 27,000.00 | 3,468.81 |
| 5 | 内生安全云和数据中心研制建设项目 | 23,000.00 | 3,900.66 |
| 合计 | 106,107.35 | 30,383.79 | |
三、本次投资事项概述
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信大网御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 万元的无息借款。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提供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建设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补充信大网御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向信大网御提供4,000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2025 年12 月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信大网御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 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建设项目”,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已使用募集资金向信大网御提供 1,000 万元的无息借款,并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尚未提供的3,000 万元借款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执行,公司将与信大网御签署借款终止协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向信大网御提供借款 5,000万元,为推进该募投项目有序实施,并优化信大网御的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将前期已使用募集资金向信大网御提供的5,000 万元无息借款以债权转投资的方式对信大网御进行增资,并另以募集资金2,500 万元对信大网御进行增资,合计使用募集资金7,500 万元对信大网御进行增资,全部计入信大网御的资本公积,不增加信大网御实收资本。投资完成后,信大网御的注册资本维持不变,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投资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投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河南信大网御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5MA45EK3K29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法定代表人 | 冯志峰 |
| 成立日期 | 2018年6月29日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宝瑞路115号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基地8号楼01、02号1-5层 |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安全产品、数据通信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生产与销售;计算机设备、数据通信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和技术服务;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安防产品。 |
| 股权结构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信大网御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 科目 |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9,617.68 | 17,162.30 |
| 负债总额 | 16,781.06 | 13,833.98 |
| 净资产 | 2,836.62 | 3,328.32 |
| 营业收入 | 5,592.1 | 8,894.70 |
| 净利润 | -400.60 | -1,758.82 |
五、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基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及信大网御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优化信大网御的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长期规划。
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6 年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增资款项划拨及其他后续相关事宜。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高凌信息本次将5,000 万元募集资金无息借款转为对信大网御投资,并另以募集资金2,500万元对信大网御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增资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章 洁
章洁
李锦
李增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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