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首席合伙人:朱佑敏
(6)截至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 人。
(7)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 家,审计收费总额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3 次、纪律处分5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4 次、纪律处分 5次,16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 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陆新涛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明志科技(688355)、味知香(605089),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
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有宜美科技(836941)、江苏金色(838669)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雪娟
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有盛德鑫泰(300881)、恒达时代(835175)、盈博莱(839146),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将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就公证天业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与公司财务部、内审部、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了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2026 年 10 月 28 日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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