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10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年 10 月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赵凤高先生及3 位独立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戚淦超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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