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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4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 年 9月24 日至2026 年 10 月27 日,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芳源转债”已触发《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5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9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42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4,2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9月23 日至 2028 年9月22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1 号文同意,公司64,2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芳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2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芳源转债”转股期间为2023 年 3 月 29 日至 2028 年 9 月 22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8.62 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于2023 年 10 月 27 日完成回购注销 10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433,000 股,自2023 年10 月30 日起,“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由 18.62 元/股调整为 18.6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芳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2、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因触发“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以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 年1月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芳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63 元/股向下修正为14.0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 年1月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3、2026 年7月7 日至2026 年7月27 日,因触发“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以及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 年8 月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芳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4.00 元/股向下修正为 9.0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8 月 1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4、2026 年8月14 日至2026 年9月3日,因触发“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以及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 年9 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芳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00 元/股向下修正为7.0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9月2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审议程序

2026 年9月24 日至2026 年10 月27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5.95元/股),已触发“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芳源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如本次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芳源转债”的转股价格(7.00 元/股),则本次“芳源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芳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芳源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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