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84
债券代码:111025
债券简称:圣泉转债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SHENGQUAN NEW MATERIAL (THAILAND) CO., LTD. | 2,000.00万元 | 0万元 | 否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51,322.21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4.82 |
| 特别风险提示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 SHENGQUAN NEW MATERIAL (THAILAND) CO., LTD.(中文名称:圣泉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圣泉”)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对资金的需求,2026 年 10 月 27 日,内蒙古圣泉科利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圣泉科利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内蒙古圣泉科利源为泰国圣泉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融资2,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6 年10月27 日,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内蒙古圣泉科利源为泰国圣泉提供2,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召开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SHENGQUAN NEW MATERIAL (THAILAND) CO., LTD.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控股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内蒙古圣泉科利源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刘玉军 | ||
| 注册号 | 0105566168999 | ||
| 成立时间 | 2023-08-30 | ||
| 注册地 | 198/6,Mu4,Nong Lalok Subdistrict, Ban Khai District,Rayong Province21120,Thailand(泰国罗勇府邦卡县农拉诺区4村198/6号) | ||
| 注册资本 | 78,000,000 泰铢 | ||
| 公司类型 | Company Limited(私人有限公司) | ||
| 经营范围 | 冶金用变质剂、铸造用球化剂、孕育剂等5大系列40余类特种合金产品(球化剂、蠕化剂、孕育剂、包芯线、硅铁、锰铁、铬铁、硅钡合金、稀土硅合金、稀土金属、稀土储氢材料等)。 | ||
| 主要财务指标(泰铢)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03,930,466.77 | 336,298,206.22 | |
| 负债总额 | 132,655,671.69 | 279,775,666.92 | |
| 资产净额 | 271,274,795.08 | 56,522,539.30 | |
| 营业收入 | 56,790,852.27 | 7,660,097.64 | |
| 净利润 | 1,137,667.64 | -19,130,731.70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内蒙古圣泉科利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SHENGQUAN NEW MATERIAL (THAILAND) CO., LTD.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2,000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内蒙古圣泉科利源为泰国圣泉提供的担保,主要是用于保证泰国圣泉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金额符合泰国圣泉实际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上述被担保单位均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事项风险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51,322.2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2%,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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