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6 年9月30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迹象的识别评估和测试,并根据识别评估和测试的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367.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万元) |
| 一、信用减值损失 | -1,309.24 |
|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2.70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633.80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82.99 |
|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 144.27 |
| 二、资产减值损失 | -4,057.76 |
|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 -4,057.77 |
| 商誉减值准备 | -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0.01 |
| 合计 | -5,367.00 |
注:负数代表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6 年 9月30 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减值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6 年前三季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33.80 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70 万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82.99 万元,冲回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144.27 万元,冲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0.01 万元。
2、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6 年前三季度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057.77 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4,178.02 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5,367.0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对 2026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对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影响金额 |
|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 -1,309.24 |
|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 -4,057.76 |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 4,178.02 |
| 合计 | -1,188.98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 年9月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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