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李秀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秀新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李秀新先生历任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上海泛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经理、风险管理经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主任;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羚牛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关系高级经理,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李秀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 36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3 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李秀新先生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李秀新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李秀新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秀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李秀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公司已按规定完成董事会秘书任职报送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附:李秀新先生简历
李秀新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上海泛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经理、风险管理经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主任;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羚牛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关系高级经理。2026 年8月起在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李秀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秀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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