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年前三季度
2、公司合并报表 2026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701,654.3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3,403,390.57 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按2026 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 5,340,339.06 元、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 2026 年9月30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87,050,992.90 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799,799,959.67元。按照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7,050,992.9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回馈股东支持,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基于 2026 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综合考虑 2026年第四季度及2027年度公司经营计划,拟定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截至 2026 年9月 30 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3,333,680 股为基数计算,按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实施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为26,000,052 元(含税)。以上数据供参考,具体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规划,并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及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28 亿元、人民币1.82 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65%、7.71%,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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