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撤诉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目前,双方公司基于曾经的合作及对未来业务发展考虑,同意撤诉,并协商解决争议。
2、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法院已裁定准许两案撤诉。
3、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新和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和兆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原告
(2)上海新和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被告
4、涉案的金额:
(1)公司已披露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上海新和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和兆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所涉诉讼金额(变更后)为 296,006,066.20 元(暂计)。
(2)公司已披露上海新和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诉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所涉诉讼金额(变更后)为 313,259,078.52 元(不含利息)。
5、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因双方两案均撤诉,撤诉后对公司当期损益暂不存在重大影响。未来协商解决的结果对期后损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已披露情况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上海新和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和兆”)关于《商标授权许可服务合同》进行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1月 5 日、2026 年 4 月 1 日、2026 年 8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关于进展暨撤诉情况
目前,双方公司基于曾经的合作及对未来业务发展考虑,同意撤诉,并协商解决争议。
1、上海新和兆撤诉情况
关于新和兆诉公司一案,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
沪 0118 民初 19078 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上海新和兆已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新和兆撤诉。
2、公司撤诉情况
关于公司诉上海新和兆、上海和兆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一案,2026年10月27日,公司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2026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了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沪0118民初17338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公司撤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单笔涉案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诉讼、仲裁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跟进披露进展情况。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因双方两案均撤诉,撤诉后对公司当期损益暂不存在重大影响。未来协商解决的结果对期后损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沪 0118 民初 19078 号案件《民事裁定书》
2.(2025)沪 0118 民初 17338 号案件《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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