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10 月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清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 名,实际出席董事6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优秀人才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冯华先生作为拟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有利于保障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冯华先生作为拟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便于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回购价格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4.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授权董事会办理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7.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8.对本次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激励计划(草案)》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0.就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等;
11.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冯华先生作为拟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王清华先生、俞振华先生、王英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董事会换届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相关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6-027)。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4.1 关于提名王清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 关于提名俞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3 关于提名王英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张为公先生、俞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5.1 关于提名张为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2 关于提名俞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此前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5 万元。
现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求,调整2026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为305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交易方 | 交易内容 | 2026年度预计发生交易额度 |
| Velostar株式会社 | 公司控股股东王清华先生持股4.95%的企业 | 公司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150.00 |
| 高乐普电气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贺先兵先生控制的企业 | 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 | 向关联方购买服务 | 50.00 |
| 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 |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5.00 | ||
| 高乐普电气及其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贺先兵先生控制的企业 | 全资子公司速通电气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100.00 |
| 合计 | 305.00 | |||
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速通电气与高乐普电气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同类业务、同等商务条件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速通电气、高乐普电气经营状况及信用情况良好,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
本次调整完成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额度305 万元,约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1%,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6 年11 月20 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2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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