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27 日在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公司综合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宇峰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运先生,副董事长林程先生,董事卢峰先生、万富斌先生,职工董事周辉先生,独立董事寇祥河先生、李继伟先生、兰凤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运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和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回避0 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投资建设新疆高压化成箔生产线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市场内外环境变化,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结合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规划及内部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暂缓投资建设新疆年产400 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生产线项目,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适时就本项目后续推进事宜作出决策。
关联董事陈宇峰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回避 1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暂缓投资建设新疆高压化成箔生产线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3.01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回避0 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0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回避0 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03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回避0 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04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回避0 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05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回避0 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06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回避0 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07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回避0 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08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回避0 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09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回避0 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回避0 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回避0 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回避0 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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