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3 年4 月23 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 号盐业大厦7层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晖
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45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9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5,419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18,149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9,035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金融业等,审计收费7,52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行政处罚 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次,行政处罚 2次,涉及人员 12 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5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高燕女士,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 次(具体见下方列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燕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1 | 罗炳勤 | 2024年1月12日 | 警示函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 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
| 2 | 李雪华 | 2024年1月25日 | 警示函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 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有关要求,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六条的规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燕女士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 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依据审计工作量,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审计范围及工作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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