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罗湖投资控股大厦 A座11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10月23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国义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依法定程序和时间发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人。
董事王志永、盛宝军、刘昱熙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 年三季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2026年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6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9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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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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