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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10 月27 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2.22 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人民币38.50 元/股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 年10 月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6 年 10 月27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38.50 元/股(授予价格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36 名激励对象授予62.22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10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10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3、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于2025 年10 月31 日至 2025 年11 月10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5 年11 月1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74)。

4、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75)。

6、2025 年11 月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7、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6 年10 月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 年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核查后确认: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确认: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 年10月27 日,并同意以 38.50 元/股(授予价格调整后)的价格向 436 名激励对象授予62.2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 年 10 月 27 日。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2.2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032%。

3、授予人数:436 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 38.50 元/股(授予价格调整后)。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一致,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若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仍存在尚未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则该部分权益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票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栾玉峰中国财务总监0.300.0623%0.0010%
2安朋娜中国核心技术人员0.290.0602%0.0009%
3李生智中国核心技术人员0.260.0540%0.0008%
4张少杰中国核心技术人员0.330.0685%0.0011%
5李吉亮中国核心技术人员0.200.0415%0.0007%
6褚依辉中国核心技术人员0.180.0374%0.0006%
小计1.560.3238%0.0051%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共430人)60.6612.5892%0.1981%
合计62.2212.9130%0.203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 年10 月27 日,预留授予价格为38.50元/股(授予价格调整后),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436 名激励对象授予62.22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 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个月均不存在直接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二叉树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2026年10 月27 日对预留授予的62.22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114.36 元/股(2026 年 10 月 27 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65.90%、57.53%、57.09%(采用所属行业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8%、1.24%、1.26%(分别采用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1年期、2 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3968%(采用所属行业 2021 年度至 2025 年度五年平均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62.22 万股。公司董事会已确认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6 年 10 月27 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26年(万元)2027年(万元)2028年(万元)2029年(万元)
62.224,727.11767.962,599.401,004.89354.86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1、公司本次调整、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调整、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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