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和国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63号荣超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5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人数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 5人,其中独立董事袁振超、祝理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和国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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