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2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6 年10 月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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