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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数智: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永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永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永明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

张永明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永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担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增补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6 年10 月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潘伟志先生、朱安平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高自光先生、邓洁女士(简历附后)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补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简历

1、高自光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 年7月至2014 年 2月年就职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14 年2 月至 2021 年 9 月就职于小米集团,在小米期间,创立小米生态 IoT 平台业务模式,奠定了小米AIoT 战略的基础建设。2018 年9月任小米有品电商部总经理,2020 年4 月任小米集团副总裁。2021 年10 月至 2025 年5月任广东省安心加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零洞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CEO;2024 年5 月起任北京零通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25 年3月起任北京光宣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5 年3月起任宁波智悦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2025 年4 月起任宁波悦犀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5 年5 月起任京东集团首席专家;2025 年11 月起任宁波吉智零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高自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邓洁女士,1976 年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 年至 2015 年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7 年至 202年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23 年8月至2024 年4月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5 年8月至2026 年2月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邓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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