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10 月26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10 月22 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6-06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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