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10月2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6 年10月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新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张子君女士、陈海先生、潘攀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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