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7日 9:00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卢彬先生、王广翠女士、刘孟权先生、韩慧博先生、廖俊峰先生、王浩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合规。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次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披 露 的 《 2026 年 第 三 季 度 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下述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修订<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 《关于修订<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关于修订<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关于修订<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 《关于修订<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 《关于修订<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15:3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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