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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功!奖励5000元!

近日,江西公布一批

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

典型案例

持续推动安全治理模式

向事前预防转型

案例一

2026年9月28日,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化工企业一员工进行交接班检查时,发现厂区内经西三路系统管廊处脱后液化气至第八罐区总管管托与管线连接处已结霜,疑似出现泄漏,遂立即报告并对现场进行警戒隔离。接报后,公司立刻联系检修班组开展抢修处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成功避免一起可能因液化气泄漏引发火灾的事故。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5000元,并授予“三等功”荣誉称号。

案例二

2026年9月12日,九江市彭泽县某化工企业一员工在巡检至二期变换II-E1503处时,发现加药管保温棉内有水滴滴落,经核查发现止回阀后焊缝存在两处针眼状射流漏点,遂立即向公司安全总监报告。接报后,公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1000元。

案例三

2026年7月13日,吉安市永丰县某非煤矿山企业一员工在执行班前安全确认时,发现+138中段4号采场出矿进路顶板存在浮石,遂立即向带班矿领导报告。接报后,公司立即安排撬毛工进行撬毛处置,消除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1000元,并在全矿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

案例四

2026年3月26日,南昌市青云谱区某工贸公司,一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车间一处安全灭火器已过使用年限,压力表显示已经超过绿色安全区域范围,遂立即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企业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更换过期消防灭火器材,并举一反三对全厂的消防灭火器材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更换过期失效安全灭火器材,消除安全隐患。公司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职工500元。

案例五

2026年5月5日,景德镇市浮梁县某燃气公司一员工发现多台三轮车车辆随车灭火器存在压力不足等问题,一旦出现火情将无法正常使用,存在事故隐患,遂立即上报公司。接报后,公司立即对全站作业三轮车开展拉网式排查,统一更换合格灭火器。公司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200元,并在全公司通报表扬。

鼓励企业员工善于发现
敢于报告事故隐患
对于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发挥积极带动作用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
“向谁报告、怎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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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
来源:江西应急管理
制作:中国应急管理报社融媒体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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