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 人。其中,董韶光先生、王玲女士、房巧玲女士、林洪先生、肖俊先生以视频实时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李奉强先生、孙立海先生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奉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优质客户银行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缓释金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为有效缓解部分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的短期资金周转压力,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拟通过在银行存放风险缓释金的方式为部分优质客户向银行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时提供担保,公司存放风险缓释金比例不超过银行向公司客户发放贷款余额的 12%,且公司存放的缓释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以缓释金账户金额为限。以上业务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理层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决定相关事项,办理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内的具体业务,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事项。
《关于为优质客户银行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缓释金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以2026 年 11 月9 日为股权登记日,于2026 年11 月16 日下午15:00 在南宁高新区高新四路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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