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0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回购注销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600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131%。
● 回购价格:2.222 元/股。
●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约为136,875.2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1月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 、 2025 年 1 月 17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沈延红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2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11)。
4、2025 年2月17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 年 2 月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5、2025 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5 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 年9 月5日,以人民币2.2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88.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尚未授予的预留权益作废处理,未来不再授予。
7、2026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10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026,300 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于2025 年及2026 年实施了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了相应的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222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225 元/股。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8、2026年10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有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以2.222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1,600 股并予以注销。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等原因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公司决定对 2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 61,6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61,600 股。
(三)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价格为2.222 元/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875.20 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股份性质 | 本次回购注销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回购注销后 |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394,700 | 1.99 | -61,600 | 9,333,100 | 1.98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1,817,005 | 98.01 | - | 461,817,005 | 98.02 |
| 股份总数 | 471,211,705 | 100.00 | -61,600 | 471,150,105 | 100.00 |
注:上述数据根据公司 2026 年 10 月 27 日的股本计算,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份总数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技术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一切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变更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财务顾问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所有必要的法定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相关人员、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相应减资程序。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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