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金德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其中杨金德先生、许玉松先生、李荣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2027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战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5,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在各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公司拟以自有的不动产权、机器设备等对上述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 202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年 12 月 31 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明细以实际发生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7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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