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21,160,100.27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 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 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本次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 74,305,788.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10 月2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股东会批准授权

公司于2025年5 月13 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决定公司 2026 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超出上述股东会授权范围。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