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洋、储育明、方玉峰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经审查,本次独立董事提名人在提名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人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查,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经审查,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符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汪洋、储育明、方玉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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