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10 月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因公司已完成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2.00元,董事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82 元/份调整为 10.62 元/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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