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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0.00 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0.0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6,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2,000,000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45%;按回购金额下限 3,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1,000,000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2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

7、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无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自身价值的判断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同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择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用途拟回购股份数量(股)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限下限上限下限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00,0001,000,0006,000.003,000.000.23%-0.45%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5%;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0.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回购方案是否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当前公司总股本439,707,537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0.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0.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回购前回购后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7,321,2363.94%18,321,2364.17%19,321,2364.39%
无限售条件股份422,386,30196.06%421,386,30195.83%420,386,30195.61%
合计439,707,537100%439,707,537100%439,707,537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表格中数据存在差异,均由四舍五入引起。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总资产为477,798.8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43,021.96 万元,流动资产 247,048.3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按 2026 年6 月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6,000 万元(含本数)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26%、1.35%、2.43%。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及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全体董事已于 2026 年 10 月27 日出具《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前述人员后续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二)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公司在回购期内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约定,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或是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或转让,最终被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结合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同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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