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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 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8,000 万元(含本数)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2 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 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减持尚不确定。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可能存在部分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内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可能存在无法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出售完毕,则存在需依法履行减少相应注册资本的程序,并将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5、如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颁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折生阳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202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根据《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因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10/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2026/10/28,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折生阳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4,000万元~8,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72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55.56万股~111.11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0.1456%~0.2912%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股份的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连续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及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回购用途拟回购数量(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回购实施期限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55.56-111.110.1456-0.29124,000-8,000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注:以上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72 元/股测算。具体回购

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72 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资金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及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回购后(按回购下限计算)回购后(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00.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81,598,945100.00381,043,38999.8544380,487,83499.7088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55,5560.14561,111,1110.2912
股份总数381,598,945100.00381,598,945100.00381,598,945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681,551.8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94,400.45 万元,流动资产 464,846.8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按照公司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8,000 万元测算,本次回购资金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比例为 1.17%、1.62%、1.72%。

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其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暂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在未来3 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减持尚不确定。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折生阳先生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提议人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间暂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将不直接或者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十三)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 个月后,公司可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未实施出售或未完全实施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十四)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在相关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择机出售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以及审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股份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如公司回购股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7、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8、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可能存在部分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内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可能存在无法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出售完毕,则存在需依法履行减少相应注册资本的程序,并将尚未出售

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5、如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颁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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