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签署:
陈来鹏(签字):
殷庭兰(签字):
毛曲波(签字):
2026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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