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著名会计学家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业务收入 50.6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 亿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等,审计收费9.16 亿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7.7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2)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3)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4)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5)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 次,涉及从业人员15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 赵世栋 | 2014年 | 2010年 | 2014年 | 2026年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胡明明 | 2015年 | 2017年 | 2024年 | 2026年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杜志强 | 1997年 | 1999年 | 2000年 | 2026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世栋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5年 |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5年 |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5年 |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4-2025年 |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4-2025年 |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3-2025年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3年 |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胡明明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无 | 无 | 无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志强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2-2025年 |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2-2025年 |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2-2025年 |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2-2025年 |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公司 2026 年度拟定审计费用为 1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 万元,较2025 年度审计费用130 万元增加10 万元,增幅为7.69%。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四个年度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年报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保持了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保证财务审计质量,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7 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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