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两项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 年12 月5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 号);2026 年 6月4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财会〔20267号)。两项解释对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规定的施行日期(2026 年1月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自其公布之日(2026 年6月4日)起执行,2026 年 1 月 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新增的相关业务,公司将根据该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