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10月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国学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董事陶建芳、王波、独立董事姜建庆、钱宽裕、张方芳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8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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