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下属子公司福建华事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10 月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下属子公司福建华事达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福建华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事达”)进行注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注销相关具体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的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福建华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751363531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玉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32 号元洪大厦25 层A、B 单元
成立时间:2003-06-2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计 | 19,990.49 | 105,567.15 |
| 负债合计 | 221.08 | 85,645.75 |
| 净资产 | 19,769.41 | 19,921.40 |
| 项目 | 2026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12月(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061.23 | 30.73 |
| 净利润 | -151.99 | -484.22 |
(三)股东情况
福建华事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福建华事达100%股权。
二、注销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正在逐步推进去地产化步伐,鉴于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华事达已无实际开发及业务经营,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董事会同意对福建华事达进行注销。公司后续将按相关规定办理清算注销相关手续。
前述公司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注销下属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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