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明川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明川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张明川先生先后在赤峰麻纺织厂、赤峰亚光地毯厂、赤峰第一毛纺织厂(现羚羊集团公司)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在赤峰正清会计师事务所和内蒙古宏达益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副所长;在京能赤峰煤电项目筹建处担任会计;在京能(赤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在京能电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在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党委书记;2023 年至今,在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 36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3 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 36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兼职情况
张明川先生目前兼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公司设立了财务管理部和证券产权部配合相应工作,能够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与总会计师的职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计划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相关职务的调整,全面契合监管合规标准。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张明川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中的要求,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相关职务的调整;同意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分项表决,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公司聘任张明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中的要求,于2027 年 12月 31 日前完成相关职务的调整。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张明川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董事会秘书任职报送,备案流程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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