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23 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26 年10 月28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聘任董东为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此前审议,2026 年 5 月起,董东先生代行首席执行官(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职责。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董事会聘任董东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其首席执行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