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 月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需要,公司拟终止实施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20 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 20 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gtrdot 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20 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 20 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gtrdot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6-059)及相关文件。
(二)2026 年8 月26 日至2026 年9月4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于2026 年9 月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6 年9 月11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 20 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 20 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mathrm >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 2026 年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四)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26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66)。
二、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原因
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保障公司长远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不再授予,本激励计划涉及的 1,510.00 万份股票期权全部作废失效。
四、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激励计划尚未实施激励期权的实际授予、登记等工作,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任何股票期权,因此本激励计划的终止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不会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员工将继续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者股东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承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激励计划决议公告之日起3 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后续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择机推出有效的激励计划,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五、终止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2026 年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激励计划。
鉴于本激励计划已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激励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终止实施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终止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批准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终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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