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 交易目的 | □获取投资收益回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回外汇;□其他: )□其他: | |
| 交易品种 |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产品业务。 | |
| 交易金额 |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 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 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 |
| 资金来源 | 回自有资金□借贷资金□其他: | |
| 交易期限 | 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
bullet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但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通过美元等外币进行交易款项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降低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结合资金管理需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预计额度为不超过2,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授权期间为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需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产品业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且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境内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交易授权期限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交易额度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产品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交易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可能存在合约到期交易对手方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且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境内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
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基本原则、业务管理和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 计》适用条件 | □是否 |
|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 | □是□否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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