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证券事务代表任命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聘任沈婷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6年 10月28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沈婷婷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符合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任命证券事务代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026 年 10 月 28 日
董事会
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 沈婷婷女士简历
沈婷婷女士,198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8月至2014年 1月,在清水建设(中国)有限公司工作,任现场总务;2014年 2月至2023年 12月,在江苏奥派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秘书;2023 年12月至2026年 10月,在江苏奥派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证券事务代表;2026年10月起,在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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