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万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北京矽瓷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王汉泽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按照出资额确定股权比例,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系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布局、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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