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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26-052-苏豪弘业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10 月28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 号弘业大厦12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9,943,7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7.788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沈旭先生列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出售所持参股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9,226,88398.9750716,1011.02388000.0012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张秋子、祝静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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